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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 八方烩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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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赢高和飞燕两人,换了平常人装束,从章台宫后门潜出,来到城里的大街上。
    正值秋末的中午,太阳高挂在南天,仍将几分灼热,肆意抛洒在街道上。
    此时,还不到吃晚饭的时间。
    晚饭?
    是的,此时的生产力低下,粮食有限,普通人家一天只吃两顿饭。
    早饭称为“朝食”,在太阳升到三竿,偏到东南方的位置时,相当于后世的九点左右,吃第一顿饭。
    因为是人们一天中的首顿饭,所以,必须得吃饱吃好。据说,后世的“早餐要吃好”,即源于此时。
    晚饭称为“脯食”,时间在申时,就是后世的下午四点左右,吃第二顿饭。
    当然,贵族、士大夫等有条件的人家,是吃三餐的。中午的称为“燕食”,如果半夜吃,就类似于后世的宵夜,称为“暮食”。
    作为秦王的赢高,在宫中是吃四餐的,分别是早、中、晚餐和宵夜。
    据说君王这样吃饭,是依照“王者之所以日四食何?明有四方之物,食四时之功也。”
    没办法,当个君王也不容易,吃个饭,都得顺应天道、合乎四时。
    但现在的赢高和飞燕,可不想理会什么四时,也不想吃宫中的午饭,他们念想在于,飞燕多次向赢高描述过的,引得他胃里馋虫大动的,那些街巷里的美味。
    赢高随着飞燕,在咸阳的街巷间穿梭。
    街两边,高低不等的屋宇,分布着作坊、驿舍、脚店、肉铺、柴火铺、米铺、庙宇、公廨等。
    擦肩而过的,是挑担的,赶路的,或忙或闲的行人。
    大小安车、轩车之间,夹杂着送货的牛车,街道上,充斥着骡马和牛粪的味道。
    赢高来此世,还是第一次游逛咸阳的街景。
    不愧是帝国的首都,真可谓“光悬相印拥朱牙,咸阳自古繁华。”
    据《史记》记载:灭六国后,始皇徙天下富豪于咸阳十二万户。不仅带来了他们的家人奴仆,而且还有身家财富。
    加上原有的五、六十万人,此时的咸阳城,人口不下百三十万,是当时世界上仅有的大城市。
    咸阳城因势而建,到了秦孝公修建咸阳时,已经摒弃了周王朝“筑城卫君”的理念,转而实行“城以盛民”了。
    赢高眼前都是低矮的平房,没有后世的高楼建筑。如此多的人口,汇集在一起,规模与后世的千万人口城市,相差无几。
    若不是飞燕带路,赢高还真会迷路。
    两个人转弯抹角,不一会儿,就来到了一处院落前。
    院落大门四开。
    刚一近前,早有戴着黑布头巾,一身赭衣的店佣(店小二)迎上前来,低首哈腰,殷勤道:
    “二位客官,里面请,雅间还是散座?”
    “散座。”不等飞燕回答,赢高抢先说道。
    飞燕看了赢高一眼,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。
    既然是体察民情,自然是散座最方便。
    两人跟着店佣,来到散座的客厅。
    客厅不大,摆了六张方桌,
    赢高选了靠里面的座位,背靠墙,迎着门口坐下,将鹿卢剑倚在长凳上。
    飞燕打横,坐在侧首。
    这样的坐法,也很有讲究。
    背靠墙,面朝门窗,可以随时观察四周的情况,遇有危险,第一时间做出反应。
    店佣问:“二位客官,吃些什么?”
    赢高看着飞燕,说道:
    “燕弟熟悉这里,汝来点。”
    飞燕听赢高称呼她为“燕弟”,心领神会,微微一笑道:
    “好的,高兄。”
    这是两人在路上商量好的互称,外面人多眼杂,比不得宫内。
    飞燕也不推辞,毕竟赢高也不知道这里什么东西好吃。
    趁着飞燕和店佣点菜的间隙,赢高抬头打量了一下环境。
    客厅进门处,三个大酒翁半陷在地下,酒翁后面是七尺长的曲尺柜台,后面坐着一个妇人,收钱量酒,看样子是老板娘。
    客厅里,六张方桌,由厚木板拼成,四周围着长凳。其中的三张桌上,正有客人在吃菜喝酒。
    客厅后面,是条长廊,长廊的两侧,几个雅间内,传来六博、投壶的喝彩声和喝酒行令的声音。
    虽然是中午,但酒舍里依然宾客盈门。看来咸阳的男人们,和后世一样,喜欢聚会饮酒。
    飞燕轻车熟路点好酒菜,店佣很快准备去了。
    赢高笑着问飞燕:“燕弟,常来这里?”
    飞燕点头:“和王氏兄弟,来过几次,知道这里的东西好吃。”
    “你点了什么好吃的?”
    “这里的看家名菜八方烩肉,算是咸阳城的一绝,另外我叫了两樽洪梁酒。”
    赢高问道:“八方烩肉,怎么个吃法?”
    飞燕卖了个关子道:
    “一会儿就知道了,不知高兄的酒量如何?”
    赢高见说起酒来,故作深沉道:“要说起喝酒么……”
    飞燕急问:“怎样?”
    赢高眉毛一挑,回敬道:“一会儿就知道了。”
    飞燕见赢高又捉弄她,浅笑道:
    “高兄真是睚眦必报,人家刚说了一句,马上就报复回来。”
    正说这话,店佣过来,先给桌上垫了块青石板,在石板上放了个炭火炉。那火炉由陶土制成,半尺见方,里面的炭火正烧得通红。
    稍倾,店佣端上一个陶缶来,一尺来高,蒸腾的热气,正从缶盖散发出来。
    店佣将陶缶坐在炭炉上,揭开缶盖,说了一声:
    “客官慢用,小心烫。”
    一股奇异的肉香,立时钻进赢高的鼻腔。
    赢高凑近,贪婪地嗅着散发出来的香气,赞道:
    “什么肉,这么香?”
    飞燕笑道:“看高兄的馋猫样,这就是八方烩肉。”
    一边说,一边递给赢高一双尺半的长筷,示意道:
    “尝尝看,可合高兄的胃口。”
    赢高接过筷着,伸进陶缶,夹起一筷,放在嘴边吹了吹,不待凉透,迫不及待地放进嘴里,一边用舌头翻动着,一边嚼着,不一会儿,吞下肚去,吧嗒了一下嘴,赞道:
    “好香,好香!”
    飞燕目不转睛看着赢高贪婪的吃相,甜滋滋地抿着嘴笑。
    赢高又夹起一筷子,边吃边劝飞燕道:
    “看我干嘛,快吃啊!”
    两个人吃了几筷子后,赢高问道:
    “这八方烩肉好像有鹿肉、狍子肉、羊肉,还有……”
    飞燕接着道:“还有山鸡、水鸭、大雁、家鹅、山猪,共八种,所以叫八方烩肉。”
    “都是山珍之味,难怪这么香。”赢高赞道,随即,看着那只陶缶,摇了摇头。
    飞燕以为赢高哪里不满意了,问道:
    “怎么,高兄哪里不喜欢?”